(原标题: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(2025年7月))
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》,旨在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,维护证券市场秩序。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。主要内容包括: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买卖计划;公司应向深交所申报董事、高管及其亲属的身份信息;董事、高管所持股份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%;离职后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;禁止短线交易及特定期间买卖股票;董事、高管及相关人员不得从事内幕交易;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、高管买卖股票情况;违反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,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处分或处罚。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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